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江小华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,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案是否适用“10倍价款赔偿”的规定。
《走进直播间的副县长们:为家乡代言,奥力给!》“地鼠多、黄鼠狼多、大鳄也不少”“资本市场不允许任何人呼风唤雨,兴风作浪,随心所欲”“要有计划地把一批资本大鳄逮回来”——2017年2月10日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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