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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
时间:2025-11-23 19:28:48来源:法治日报责任编辑:郭炬

在利益面前,李明信念动摇了。初次尝到“甜头”后,李明和这位推销商不断扩展“交易业务”,由热水器到路灯,“生意”越做越大。

“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太煎熬了!”李明说,不如向组织坦白,或许还能获得从轻处分的机会。

《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》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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